简介

彝族打歌,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的传统舞蹈,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。 彝族打歌,又称“跳山歌”、“跳歌”、“跳笙”,清代嘉庆《景东直隶厅志》记载,除个别有严格的时间、地点规定外,每逢春节、小年(农历正月十五)、火把节或婚嫁、聚会,人们都会彻夜踏跳彝族打歌。彝族打歌多在晚上进行,开始时先在舞场中央点燃篝火,人们以火为圆心,自然围成一圈或数圈,踏地为节,舞蹈歌唱。如是在白天打歌,则无需点火。

历史渊源

秦汉时期是踏歌的发展时期,在乐器上除了芦笙外,笛子和三弦成为伴奏乐器,歌词作为踏歌重要的组成部分,体现出其完整的结构,舞蹈的动作日渐丰富多样,集歌、舞、乐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正式形成。

秦汉以后,踏歌从两个方向发展、流变,并在隋唐特别是唐朝发展到了顶峰。

元代至近代,踏歌在中原内地逐步销声匿迹或演变为其他艺术形式,而西南特别是云南各民族的打歌却生存与发展。

明代开始,大量汉族人进入云南,彝语借用汉语的情况多有出现。

清代,在称呼踏歌的同时,打歌一词也开始出现,并广为使用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彝族打歌进入一个新的春天。“文革”期间,彝族打歌遭受厄运。

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后,彝族打歌复苏,焕发出新的生命光彩。

彝族打歌不仅在民间恢复发展了起来,再节庆、祭祖、婚丧、庙会等场所随处可见彝族打歌的踪影,而且在州、县举办的大型活动、文艺演出中,也是重要节目。

舞蹈特色

表演形式

巍山彝族的打歌,根据音乐、唱腔、舞步动作、风格及习俗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别。 第一种是以芦笙、笛子为主旋律,不用大刀,巍宝山乡、五印乡、牛街乡、青华乡都属于这一类别。

第二种是以马鞍山青云村为代表,以芦笙和笛子的快节奏为主旋律,伴有大刀,马鞍山乡、紫金乡基本上属于这一类别。

第三种是以大仓小三家为代表,以芦笙加舞大刀为主旋律,笛子基本不用,大仓镇的小三家、新胜和庙街镇的惠明草场一带属于这一类别。

第四种是以庙街镇云鹤村委会阿朵村为代表,将五印、马鞍山、大仓的打法糅为一体,乐谱节奏、步法、调子等变化快,几种打法共同兼有,庙街镇的云鹤、碧清一带属于这一类别。

第五种不用芦笙、笛子和大刀,而是用大三弦伴奏,唱调不用彝语,用汉语,是彝族打歌中较为特殊的一种,主要流传在青云乡中窑村彝族中。

剧情内容

彝族打歌的圈子多为男半圈、女半圈,重复组成;也有男队、女队,由数百队组成。

开始时,先由歌头”吹响芦笙“阿户勿”,向打歌的人们发出呼唤,人们围着大火,发出“喂—呜哇—嗡”的呼应,这种呼应声反复三次之后,笛子也随着芦笙的节拍吹响起来,然后人们三五为伴,搂肩拾背,在芦笙节拍的指挥下,从原地起步缓缓进入唱歌场,以火为圆心,边唱边跳,逐渐形成圆圈。开始时,先让老年人上,青年人后上。先进歌场的人们往往以挑逗的唱词邀约围观者尽快进入歌场,当打歌快要进入高潮时,年老者逐渐退出歌场,这时年轻人则展现自己的舞姿和歌喉。

随着打歌进入高潮,男女对唱的歌词由生产、生活的内容转为爱情的内容。

传承保护

彝族打歌在巍山地区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,是当地彝族传统节日及婚丧嫁娶、飘梁竖柱等重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。歌、舞、乐三者合一的打歌中积淀了彝族古老的历史文化内涵,具有社会学、民俗学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。

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,打歌这一民间文化活动正面临消亡的危险,亟待保护。